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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县法院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发布时间: 2023-08-07 17:15:4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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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 □袁晨)近日,宁夏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被告庭后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马某与董某系同事关系,2022年8月,两人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发生争执,董某一时冲动将马某推倒在玻璃茶几上,造成马某右手环指、小指屈肌腱断裂。事后马某自行委托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董某赔偿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稳定双方情绪,在征得双方调解意愿后,厘清案情,了解争议焦点。董某对马某提供的《鉴定报告》有异议,认为该报告系马某单方委托所出,当庭申请要重新鉴定。经法庭委托,第三方鉴定单位作出的《鉴定报告》显示,马某的伤情确已构成十级伤残。在此基础之上,法官再次通知两人到庭调解,既从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释明,分清过错责任;又从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进行劝导,做好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董某自愿一次性赔偿马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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