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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报道: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重审维持原判,两名原告表示将继续上诉

发布时间: 2023-04-29 08:10:15 来源:新京报

贝贝(化名)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新京报记者 石润乔 摄影

新京报讯(记者 石润乔)2023年4月28日15时,江西南昌豫章书院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公开宣判。

庭审当天下起了小雨,豫章书院曾经的两名学生初悟(化名)和贝贝(化名)作为原告出席庭审,当时参加庭审的还有原告的朋友、媒体记者等。


(相关资料图)

开庭后,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被法警带上法庭。吴军豹身穿深色外套,戴着口罩。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军豹、任伟强等人曾于2013年共同出资开办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办学期间,吴军豹、任伟强等人对该校学生施行所谓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森田疗法,及在校内设立烦闷解脱室,将部分学生带至烦闷解脱室进行禁闭,并安排人员帮忙看守。每次禁闭时间3-10日不等,非法剥夺了学生的人身自由。

法院判决,被告人吴军豹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5年;被告人任伟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5年;被告人张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3年;被告人屈文宽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3年;对被告人陈宾免于刑事处罚。法院依法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吴军豹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曾于2020年7月7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吴军豹获刑两年十个月;任伟强获刑两年七个月;张顺获刑一年十个月;屈文宽获刑十一个月;陈宾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原告罗伟、陈某尧以及一审被告人张顺、屈文宽均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30日,南昌中院二审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1年2月8日,江西高院指定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7月9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新增7名被害人,本案被害人增加至19名,均为豫章书院学生。

3月31日,在重审的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均表示认罪认罚。4月25日,吴军豹等5人在江西省《新法治报》上公开道歉,称:“我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修身教育专修学校办学过程中,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错误教学方式,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当事人贝贝表示,除对非法拘禁行为道歉之外,自己更希望听到吴军豹等五名被告对“豫章书院”整件事进行道歉。他认为,现在的道歉是没有诚意的。

宣判后,初悟和贝贝表示,判决结果在自己的预料之中,“能够承受”,并表示将继续上诉。

当事人初悟称,将继续主张豫章书院赔偿学费、医药费以及多年维权费用。她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引发更多人关注此类案件,“为所有受害的学生伸张正义”。

当事人贝贝的代理律师彭夫认为,本案取证的难点在于,豫章书院是一个封闭的环境,不允许受害人携带手机,因此无法保留录音、录像方面的证据,涉嫌侵害学生的行为难以有客观证据证明。此外,受害人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取证和保留证据的经验、能力有限。这使得,本案的主要证据依赖于多名受害者的口述,显得相对薄弱。对于吴军豹等人涉嫌非法行医,招摇撞骗,虐待被看护人和强迫劳动罪这几项罪名,法院均认为现有证据难以证明上述罪名成立。第三,在维权的过程当中,受害人的父母多处于缺席的状态,比较遗憾。

彭夫表示,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法院调解下,被告人已登报道歉,对此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但较为遗憾的是,精神损害赔偿未能得到支持。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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